根据巴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公务车管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诚邀3家公司(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中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中中心支公司)参加本项目报价,比选要求如下:
一、参选公司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仅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
(二)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函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资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并胶装成册;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资格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二、项目预算
预算约4万元+1.5万元(驾乘商业险)(参考金额,以实际保单金额为准)。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需购买本中心现有8台车辆的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包含轿车1台、越野车4台、小客车(7座)1台、特种专业用车2台。
(二)投保险种
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司乘人员责任险、交强险、驾乘险(备选)等。
(三)保额标准
1.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现时价值确定。
2.第三责任险最高限额为300万。
3.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赔偿限额10万元/每座。
4.驾乘险赔偿限额50万元/每座。
5.交强险、车船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理赔方案
1.参选供应商必须提供详细载明其对公务车辆出险后从报案、查勘、定损到理赔的具体方案和案件赔付时效。
2.出险地点距离参选人分支机构任一办公地点100公里以外的,由双方协商到达时间。
四、商务要求
(一)保单生成时间
车辆保险到期时间前完成保单生成。
(二)服务期限
一招三年。
(三)保险费用支付
中选供应商结合车辆实际情况,提供及时、周到的保险服务,须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采购人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相应费用。
(四)售后服务
参选供应商需组建专责小组,提供专业和高效率的保险服务、出险后理赔服务。
五、评选方式: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docx附后)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参选公司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资质材料一份,响应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需加盖鲜章,胶装并密封),于2023年7月25日上午9:00-10:00交至行政楼康老师处,过时将不再接受资料报送。
资料报送电话:(0827)5281862
项目咨询电话:18190119160
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