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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19年单位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市疾控中心2019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9〕 号)于2019年3月19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要求,现将本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并实施应急控制措施;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疾控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争取政府对疾控机构的资金、人员编制投入,提供人才招聘引进政策倾斜,提高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福利待遇,稳定疾控机构人才队伍。二是继续加强领导,科学规范管理,抓住西部大开发、秦巴山区扶贫攻坚和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机遇,积极争取投入,加强中心基础建设和实验室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

2.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疾病监测,严控传染病疫情,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加强慢性病综合示范区的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治结合工作机制,健全重大疾病防治保障机制,全力推进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3.进一步提升疾控服务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心管理制度,完善中心各项服务体系,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科学、满意的疾控服务,逐步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4.进一步扎实开展健康扶贫。以扶贫为统揽,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积极组建健康扶贫“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积极落实健康扶助政策,实施“三个一批”“五大行动”“十免四补助”,确保健康扶贫指标全部达标。通过健康扶贫综合施策,逐步实现慢性病发病率不断降低,地方性疾病得到有效防治的效果,确保人民群众在实现全面小康的路上不因健康问题而掉队。

5.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中心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并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发挥党建工作在精准扶贫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党员干部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党员志愿服务、“法律进机关”、“五创联动”等中心工作中的助推作用。继续实施“城乡党建结对共建”,促进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脱贫攻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6.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加大对违纪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始终坚持廉洁行政从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二、单位概况

市疾控中心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是巴中市卫健委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单位1个。2019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1人,供给车辆6 辆。

三、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9.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万元。(表1)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99.5万元,比2018年减少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9.5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预算。(表1-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99.5万元,比2018年减少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万元,占总支出89.5%,项目支出73.5万元,占总支出10.5%。(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9.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万元等。(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9.5万元,比2018年减少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表3)

(一)基本支出626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9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2.2万元,绩效工资123.1万元,津贴补贴1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6万元,奖金 0万元,住房公积金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127.8万元,其中:办公费90.7万元,差旅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工会经费7.6万元,福利费5.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73.5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免疫规划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预防性体检经费、实验室仪器维护经费、艾滋病结核病及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经费、卫生监测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等。(表3-2)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6万元,比2018年预算总额相同,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2018年预算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较2018年预算相同。(表3-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预算。(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预算。(表5)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无预算。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无预算。(表6和表7)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949万元。现有公用用车8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类7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1.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6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46万元。(表8)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8.市级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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