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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疾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提示(2022年11月15日)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省内多地市发生疫情;我市昨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例。巴中疫情近期仍存在一定传播风险。

 

市外人员来(返)巴政策

一、近7日以来,有省内高、低风险区和省外旅居史的来(返)巴人员须主动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社区报备”小程序或电话、短信等方式报备,积极配合做好防疫措施。所有省外来(返)川人员在入川时,需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并扫“入川码”,严格落实“入川即检”规定,分类实施风险人员管理。

二、对近7日内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广州市、河南省郑州市、重庆市中心城区(包括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渝中区、巴南区、南岸区、两江新区、北碚区、大渡口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垫江县、福建省福州市、陕西省西安市、黑龙江省绥化市、山西省忻州市、大同市、晋中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邵阳市、株洲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张家口市、邢台市、云南省红河州旅居史的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对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按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巴人员,自抵达日起实行7天居家隔离,隔离第1、3、5、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四、对近7日内有西藏、新疆等省(市、自治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巴人员,自抵达目的地社区(村)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上门核酸采样(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正常出行。对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按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五、省外其他无疫情地区来(返)巴人员在入巴后做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有序流动,但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重点公共场所;若目的地为临时管控区域,则按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六、省内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人员原则上不来(返)巴,确需来(返)巴的,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分高、低风险区进行分类管控。

七、对在巴无固定居所或不具备相关条件需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应在属地指定酒店进行健康监测或集中隔离,期间不聚集、不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除外)。

八、货车司乘人员继续分类实行“即采、即走、即追”的措施。


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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