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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二号)


巴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公   告

(第二号)

 

一、商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要保持正常营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市民提供充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加强环境消毒杀毒,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和体温自我检测并佩戴口罩。商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等场所必须对进入该场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提示督促其佩戴口罩。

二、所有娱乐场所,包括歌舞厅、影院、网吧、酒吧、茶楼(茶馆、茶室、茶坊、坝坝茶、棋牌室、水吧)、洗浴保健(洗浴中心、浴足房、大众浴室、保健按摩房)、体育健身(健身房、瑜珈馆、游泳馆)、美容保健(非医疗性的美容、美体、美甲店、SPA馆、汗蒸馆)、游乐场所(室内外儿童游乐园、电玩室)等人员聚集场所暂停营业。

三、市域内除必须保留的定点宾馆(酒店)外,其余一律暂停营业,具体由各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确定。凡营业的宾馆、饭店必须对入住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体温异常和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来巴人员及时报告并按规定流程处理。

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全市餐饮行业(含农家乐)除必须保留的定点宾馆(酒店)外,其余一律暂停营业。定点的宾馆(酒店)只能提供自助餐,不得提供桌餐和聚餐。

 

          巴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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