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 将给予试点县(市、区)每年1000万资金支持

  • 2022年11月28日 14时57分
  •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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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经营成本、培育市场主体等方面,探索破解县域民营经济发展关键瓶颈的政策举措,更大力度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方案》提出了三年试点目标,到2025年,力争试点县(市、区)民营市场主体数量较2022年增长40%,民营经济增加值较2022年增长20%,占GDP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根据《方案》,试点工作将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择优确定4个试点县(市、区)开展试点,在试点期限内对每个试点县(市、区),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三年。

    五项试点任务探索县域民营经济发展新举措

    《方案》提出了五项试点任务,分别是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探索降本减负新路径、探索惠企服务直达新方式、探索转企升规新机制、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

    在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方面,《方案》提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为民营市场主体融资增信,有效归集公用事业、市场监管、招标投标、房租水电等方面数据信息,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要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形成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以及要引导民营市场主体主动积累商业信用,试点实施“信用+园区”新模式,着力打通“信用到信贷”全链条。

    在探索降本减负新路径方面,《方案》提出,要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素成本、人力成本、物流成本。《方案》支持加快建设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支持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对错峰用能企业给予一定支持。鼓励探索推进普遍性和重点领域降费,实施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支持企业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购房落户、医疗教育等方面探索更多开创性举措。

    在探索惠企服务直达新方式方面,《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标准化惠企服务体系、探索精准化服务对接机制以及探索建立多元化惠企服务平台。围绕便利投资、鼓励创新、促进发展等方面,创新政府、企业、商会、科研机构等多方供需对接机制,搭建闲置资产、知识产权等资源流转的供需对接平台,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

    在探索转企升规新机制方面,《方案》提出,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个转企”便捷准入服务。支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支持“小升规”企业享受招商引资、技术改造、投资补贴、科技创新、项目用地等政策优惠,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在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方面,《方案》提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探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健全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即接即调、点单调处、约谈调处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化解纠纷“一条龙”服务。

    七项支持措施激发县域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方案》提出了七项关于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的激励支持措施,具体如下:

    一、统筹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试点期限内对每个试点县(市、区),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三年。

    二、有关市(州)统筹安排年度计划指标,重点保障试点县(市、区)民营企业投资重大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县域指标不足的,可在市域内调剂保障;市域内调剂保障后计划指标仍不足的,年底视全省指标结余情况,统筹调剂予以支持。

    三、支持试点县(市、区)优先申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指标优先纳入国家统筹。

    四、建立试点县(市、区)重点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点对点跟踪服务联系制度,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及时组织用地预审和规划调整,提高审批效率,高效做好民营企业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五、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项目,享受水电消纳示范、留存电量、电能替代等政策。

    六、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放部分贷款审批权给试点县(市、区)分支机构,减少审批环节,保障重点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方面优先给予安排。

    七、试点县(市、区)可选择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开展招标。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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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出台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 将给予试点县(市、区)每年1000万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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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四川发布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经营成本、培育市场主体等方面,探索破解县域民营经济发展关键瓶颈的政策举措,更大力度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方案》提出了三年试点目标,到2025年,力争试点县(市、区)民营市场主体数量较2022年增长40%,民营经济增加值较2022年增长20%,占GDP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根据《方案》,试点工作将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择优确定4个试点县(市、区)开展试点,在试点期限内对每个试点县(市、区),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三年。

    五项试点任务探索县域民营经济发展新举措

    《方案》提出了五项试点任务,分别是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探索降本减负新路径、探索惠企服务直达新方式、探索转企升规新机制、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

    在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方面,《方案》提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为民营市场主体融资增信,有效归集公用事业、市场监管、招标投标、房租水电等方面数据信息,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要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形成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以及要引导民营市场主体主动积累商业信用,试点实施“信用+园区”新模式,着力打通“信用到信贷”全链条。

    在探索降本减负新路径方面,《方案》提出,要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素成本、人力成本、物流成本。《方案》支持加快建设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支持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对错峰用能企业给予一定支持。鼓励探索推进普遍性和重点领域降费,实施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支持企业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购房落户、医疗教育等方面探索更多开创性举措。

    在探索惠企服务直达新方式方面,《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标准化惠企服务体系、探索精准化服务对接机制以及探索建立多元化惠企服务平台。围绕便利投资、鼓励创新、促进发展等方面,创新政府、企业、商会、科研机构等多方供需对接机制,搭建闲置资产、知识产权等资源流转的供需对接平台,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

    在探索转企升规新机制方面,《方案》提出,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个转企”便捷准入服务。支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支持“小升规”企业享受招商引资、技术改造、投资补贴、科技创新、项目用地等政策优惠,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在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方面,《方案》提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探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健全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即接即调、点单调处、约谈调处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化解纠纷“一条龙”服务。

    七项支持措施激发县域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方案》提出了七项关于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的激励支持措施,具体如下:

    一、统筹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试点期限内对每个试点县(市、区),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三年。

    二、有关市(州)统筹安排年度计划指标,重点保障试点县(市、区)民营企业投资重大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县域指标不足的,可在市域内调剂保障;市域内调剂保障后计划指标仍不足的,年底视全省指标结余情况,统筹调剂予以支持。

    三、支持试点县(市、区)优先申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指标优先纳入国家统筹。

    四、建立试点县(市、区)重点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点对点跟踪服务联系制度,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及时组织用地预审和规划调整,提高审批效率,高效做好民营企业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五、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项目,享受水电消纳示范、留存电量、电能替代等政策。

    六、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放部分贷款审批权给试点县(市、区)分支机构,减少审批环节,保障重点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方面优先给予安排。

    七、试点县(市、区)可选择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开展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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